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采取措施鼓励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