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三十条已修改施行绝育手术后,因情况变化,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恢复生育能力的手术。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