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四条有效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已在道路内正常通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