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田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油气企业应当采取必需和有效的技防、物防措施,加强油气企业生产设施和物资的治安保卫工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