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沙化土地治理后被划为自然保护区或者生态公益林的,批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治理者合理的经济补偿。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