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湿地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