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窃电案件,应当附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以及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