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