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第五章 防汛抗洪第三十条有效在行洪河道内禁止设置阻水障碍物,已设置的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