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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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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第五章 防汛抗洪

第二十七条

有效

山洪、泥石流易发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划定重点防治区,采取防治措施。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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