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五章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置易感动物、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在指定通道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定通道前方应当设置指示标志,引导运输易感动物、动物产品车辆经指定通道通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