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实行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本省设立科学技术奖励。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