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高速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对驶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按照计重方式收费,对客运车辆,按照车型方式收费。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