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考虑辐射设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