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对有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