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计量条例/第六章 贸易计量结算第三十三条已修改房产交易中销售者应当标明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面积结算方式的规定结算。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