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水资源状况,制定本市工业、农业、服务业的投资项目指导目录。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