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防治水害,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