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划建设的规定第十八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九条,擅自变更学校布局规划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