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四十五条已废止禁止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钻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家庭装饰作业。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