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和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以及企业防范安全风险、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或者参与调查邮政行业安全事故,查处违反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邮政行业安全运行有关的信息,并定期向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通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