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安装监控设备,对邮政营业场所、快件处理场所实行安全监控,防止邮件和快件短少、丢失、损毁。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