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监督。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