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