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均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