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发展旅游业的投入,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政府投入资金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公益性旅游设施建设、旅游资源保护和城市整体形象宣传等。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