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罚则第三十二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3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