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及林草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受益范围明确的堤防、护岸、水闸和排涝等工程设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受益者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收费的具体标准和计收办法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