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修改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修改后的城乡规划应当按照原程序报批、备案。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