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十九条有效修改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修改后的城乡规划应当按照原程序报批、备案。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