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改建、扩建公共体育设施,应当符合本市公共体育设施发展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及安全、卫生标准,由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城乡规划行政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