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管理自然保护区所需费用,由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