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十条有效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在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应当同时治理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