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因安装车用气瓶导致机动车车辆技术数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