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荔枝产业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荔枝种植规模和标准达到规定要求的种植区域,可以确定为荔枝种植示范基地。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荔枝种植示范基地评定标准、办法和扶持措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