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研究开发和成果创造第十四条已废止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