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