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营商环境第十五条有效行政许可事项依法需要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审查的,第三方机构应当明确具体的审查时限并书面告知中小企业。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规定第三方机构技术审查通常所需的时限,对超过通常时限的第三方机构,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