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审计机关或者审计机关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不得收取费用。审计机关进行建设项目审计所需费用,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