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包括地下顶进施工)的,应当于每年二月末前将本年度计划报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设计平面图、施工方案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到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道路挖掘许可证件,缴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