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播放或者转播广播电视节目。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