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控网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获得有效入网认定证书的有关广播电视设备器材。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