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章 广播电视传输与服务第十二条有效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控网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获得有效入网认定证书的有关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