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山林保护专项规划或者绿线的,由市、县绿化主管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撤销改变的有关文件,并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7日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