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公园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