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公园内组织活动应当依法合规,坚持健康、文明的原则,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影响游客的正常游园和参观,不得损害公园绿化和环境质量。需要搭建舞台、展台等临时建筑设施的,不得影响游客游览。活动结束后,主办者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物,恢复原状。造成树木、草坪、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