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园范围设置界桩和公告牌。公告牌应当载明公园范围、坐标以及禁止行为等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界桩和公告牌。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