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建立公园保护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园的保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