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附属绿化用地标准的,应当征求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