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承担公园和广场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和广场竣工后,经政府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