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