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南北两山绿化的规划建设、经营保护和监督管理。

南北两山绿化建设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7日